引发安保资金争议的关键核心之处,显著在于公众所拥有的监督权以及当事人隐私安全这两者之间,呈现出的极为激烈的冲突状况。有一方明确指控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着黑箱操作这种行为,而另一方却是依据安全这一理由,干脆拒绝透明化处理,围绕着信任和监督开展的这场持续不断的拉锯战,已经历经数年时间。
资金争议的起源与核心指控
2015年12月接近尾声的时候,央视曾经的调查记者王志安着手开始公开一系列相关材料。他所提供的证据朝着一笔被称作“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的钱款指向。这些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的材料表明,该资金的管理人彭剑律师,存在着可能将资金运用到为其所在的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购置车辆方面的情况。
针对笔名为王志安的人所提出的核心指控称,名为彭剑其人绕过了针对公账户而设立的管理规定,存在涉嫌挪用或者贪污那笔凭借安保作为名义来募集的公众捐款项的现象。此项指控直接对资金管理方面的合规性以及正当性发起了挑战,从而引发了公众面向来自善款去向方向的强烈质疑。
受益方的回应与不公开理由
方舟子身为该资金的主要受益人,却对此决然予以否认,他屡次公然表明,王志安的指控属于诽谤,还以人格以及法律责任作担保,声称绝没有这类事,他诠释不公开账目的最主要缘由是保护安保的细节 。
方舟子持有这样的看法,一旦把详细的资金流向予以公布,那么就有可能致使其本人以及家庭的安保措施、居住的地点、出行的规律等关键隐私信息被暴露出来,而这些信息就算被公开了,将会让他面临无法预测出来的人身安全方面的风险,所以他万分强烈地表示反对公开呢。
管理方的模糊表述与外界质疑
彭剑律师作为资金管理人,此前有过相关表述,他承认安保资金的银行账户是用他个人名义开设的,同时强调动款不容易,说银行卡和存折由“专人”管理,可是这位“专人”的身份从未对外公开过。
这一表述模糊不清,进而加剧了外界的怀疑,那资金账户既然是属于个人名下的,又是怎么去确保资金不会被个人所支配的呢?“专人管理”的具体机制到底是什么?其监督制衡方式又是怎样的呢?因为缺乏这些基本信息,所以那所谓的内部监管看起来就显得苍白无力了。
内部监督机制的真实性与效力
方舟子讲出,资金设置有内部监管小组,而且存在专门的财会人员管理。然而他也承认,自身并不介入具体管理,并且从来未查看过账目。这般置身事外的态度,致使内部监管的有效性大幅降低。
当被人问到要怎样去证明监管小组实实在在是存在着的时候,方舟子没办法给出确切的证据。他对不公开小组成员身份的缘由作出解释,说那是为了防止他们如同彭剑那般遭遇到网络人肉以及骚扰。这样一种由保护作为理由的彻底封闭状况,使得监督变成了处于“黑箱”里的自我循环。
与其他相关资金的混淆与区分
处于争议期间,“安保资金”常常跟另一个“打假资金”被搞混。方舟子做了澄清,打假资金主要是花费在补贴因打假而引发的诉讼方面,受益者并非只有他一个人。而那安保资金是专门去用在由个人的角度出发所进行的关于个人人身安全保护安排上 。
这两个资金,其性质不一样,用途也不同,然而管理方存在重叠的情况,并且账目透明方面的问题颇为相似。打假资金关于账目的公开承诺是在2012年就已经做出了,可是直到现在都没有见到该做出的承诺被落实。这样的历史的记录,进一步地削弱了管理方在账目公开这个问题上所拥有的公信力,(句号) 。
调查的进展与未来的可能
王志安作出表明,其展开的调查已然持续了五个多月,证据收集所采用的手段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他对方舟子一方提出指控,声称方表示要起诉他名誉侵权,实际上真正目的是设法去阻止其持续揭露违法犯罪方面的证据,这场双方之间的交锋已经是处于由网络论战向着法律威胁的边缘不断升级的状况了。
这段争议在短期内是很难被解决掉。重点在于能不能找寻到一种平衡的方案,这种方案既要能够满足公众对于善款监督具有的基础诉求,又要可以切实保障受益人隐私以及安全。完全封闭或者完全公开好像都是不太行得通的,也许是需要引入处于独立状态的第三方审计机构 。
大众有着知晓自身捐赠款项是不是被运用到所宣称用途的权利,你觉得,在对个人安全予以保护以及对公众监督权利进行保障性考量的这般情况之下,这类具备特殊用作特点的民间资金该通过怎样的方式去达成平衡呢,欢迎来到评论区域去分享你自己的看法,要是你认为这篇文章存在着可供讨论的价值,那就请进行点赞以及分享 。


